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正处级建制,列市委工作机构序列,既是市委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工作机构,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工作。工作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印发的“三定”方案(目前尚未调整),镇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以下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和各辖市区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辖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介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机关和市各民主党派机关、市各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受市委、市政府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5、审核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审核各辖市区副科级以上建制党政部门的机构设置。
6、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批市级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指导协调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7、负责市级所属事业单位登记的管理工作。
8、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